安徽选调生考试面试内容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2: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高校三”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高考时户籍在省外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7759、62609726,邮编:230091);高考时户籍在省内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复审,服务地在我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30%、面试最终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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