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遵纪守法,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六)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七)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九)报考文昌中学、文昌华侨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外省在编教师,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教龄5年及以上,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放宽至中学一级。
(十)报考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文昌教师岗位的外省在编教师,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教龄5年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曾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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