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国家下达我省“特岗计划”2200名,实施范围为:亳州市利辛县,宿州市埇桥区、砀山县、灵璧县、泗县,蚌埠市怀远县,阜阳市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颍上县、太和县、临泉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安庆市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岳西县,宿松县等22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22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附件1安徽省2022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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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高等学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7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ahzsks.cn,下同)报名。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6月29日8:00-7月3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7月4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7月7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8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7月8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1日8:00-7月23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科技、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7月24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各设岗市教育部门结合属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在官网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

  8月2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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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22年特岗教师报名表》(8月5日-8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本人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

  ④2022年上半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显示本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后,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8月12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8月14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试题。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8月22日前结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8月24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公示5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对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2022年度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及各设岗县(市、区)官方网站(见附件2)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咨询: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政策咨询: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4919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2022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xls

  2.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联系方式及官方网站网址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4日

  原文标题:安徽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原链接MD5:73e76680acc9257dcd723861efe95fe7)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2年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67000名,相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计划名额见《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附件: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2.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3.年龄不超过30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工作重点。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尽早尽快开展2022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各地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切实强化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中央“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2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2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四)认真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22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招聘的地方特岗教师纳入数据录入范围,确保2022年底前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从严从实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开展“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重点督查按照核定计划和岗位要求开展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入编手续及时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省份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核减设岗名额。

  附件: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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